| 福安历史变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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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3-12 16:25 文章来源:福安市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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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秦时期福安为闽越族居住地,《禹贡》称为扬州地,周为七闽地域,秦属闽中郡,汉初隶属闽越国,汉始元二年(公元前85年)属冶县,东汉属会稽南郡,三国属吴建安郡东安县,晋、南朝属温麻县,隋开皇九年(589年)属原丰县、隋大业三年(607年)属闽县,唐武德(623年)起属长溪县。
宋嘉定十年(1217年),乡人郑子化以长溪西北乡地偏难治,上书请析县,宝庆元年(1225年),长溪令范夔也建议设县,以韩阳坂为治所。宋淳祜四年(1244年),太学生张过请在建县前先将长溪县西尉移驻西北乡。淳祜五年(1245年),乡人殿中御史郑寀献诗理宗:“韩阳风景世间无,堪与王维作画图。四顾罗山朝虎井,一条带水绕龟湖。形如丹凤飞衔印,势似苍龙卧吐珠。此处不堪为县治,更于何处拜皇都”,县治因而议定。理宗御批“敷赐五福,以安一县”,福安因而得名。
1949年7月19日,福安县解放。9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8个行政督察区,福安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(专员公署驻福安县),1950年3月,行政督察区改以专员公署驻地县命名,福安县属福安专区。1970年2月,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机关迁驻宁德,1971年6月,福安专区改称宁德地区,福安县属宁德地区。1989年11月13日福安撤县建市,仍属宁德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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